第284章 罪(1/2)
上津分局今日大地震。
一声枪响贯穿整个警局,留守的警察对枪声都不陌生,迅速判断出了源头,当他们冲进观察室,见到审讯室内的惨烈情况,眼神都在发抖。
葛洪被枪杀在审讯室里,鲜血在额头那个黑洞中汩汩流出。
李禹,杀了犯人,一个警察,在警局中枪杀犯人!
这在整个警察系统中,都是闻所未闻!史无前例!
如此大胆张狂,触碰警局铁律,知法犯法,李禹算是当今第一人了!
见着李禹走出审讯室,赶来的警员没有一个敢上前呵斥李禹。
李禹也没有动作,看了眼周围警员,自己坐在一楼阶梯上,点着烟抽了起来。
杀人没什么感觉,对李禹来说,杀人像是家常便饭。
他完成了一桩救赎,但他依旧没有任何解脱,随之而来的是更大的空虚感包裹。
他做任何事情,都无法弥补,填充心中的压抑感。
李禹枪杀葛洪这件事情,迅速在上津分局蔓延。
第一时间便传到了身为局长的熊艳耳朵里,同时,向国平也收到了消息。
这让两位领导瞬间傻眼了。
他们还在这里挨个慰问陈菲家属,李禹就不声不响干了件大事!
这不就是在捅天大的篓子……
A组群里也炸开了锅。
莹霓:<@所有人,组长在警局把葛洪枪杀了。>
邹长河:“……不用通知了,这件事警局都传遍了……”
常明:“组长这也太冲动了。”
梁学:“各位前辈,求问,组长这么做会受到什么处罚?”
许政:“同求。”
莹霓:“求。”
黄景光:“同杀人刑事案件一样处理。构成了故意杀人罪名,情节重的,处以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,轻的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,具体量刑,会根据犯罪动机,情况,手段等情节评定。”
“考虑到警察职业的特殊性,利用职务之便犯罪,违反警察的职责和纪律,会加重对社会的影响性和危害性,在量刑上,一般都会从重处理。”
李德华:“这么说,组长最少也得面临十年以上的牢狱之灾……”
莹霓:<(惊恐)不要啊……>
A组成员全部被阴霾笼罩。
黄景光:“大家先回警局,我们协商协商情况!”
警局内,李禹已经被控制起来。
枪械和武器都被收缴,整个人被关押在另外的审讯室。
朱兆康苦笑着勘验葛洪的尸体,最终给出了一个结果。
一枪爆眉头,出手狠辣果断。
都不用怎么勘验,肉眼就能看出结果。
“朱老师,不能这么写。”
孙阳面带焦急之色,这么写,李禹罪名板上钉钉,绝对没办法从轻处罚。
“小孙,我知道你的想法,你不忍心李组长被判刑,但现场事实就是如此。”
“朱老师,我们可以写一些葛洪有过激行为,比如现场有葛洪的出手痕迹,这样后续李组长的罪名才会被综合酌情!”
一个主观,一个被动,被判罚的结果肯定是不一样的。
他才刚和李禹见了一面,转身就听见李禹杀人了,这让他惊愕之际,又有些不敢置信,但当实情摆在面前,他才彻底认清现实。
他知道李禹闯了大祸!
但身为法医,知道如何写一些陈情词会导致判罚导向不同。
本章未完,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。